各有关班级、团支部: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文化科技创新活动,根据《福州大学奖学金管理规定》和《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文体科技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凡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发明创造、学科竞赛和文化体育类竞赛中成绩优秀的集体和个人。
二、奖励标准:
1、个人奖:
(1)获得校级一等奖者(或第1名),给予奖励300元;
(2)获得校级二等奖者(或第2、3名),给予奖励200元;
(3)获得校级三等奖者(或第4、5、6名),给予奖励150元。
2、团体奖:奖励标准根据比赛类型和层次,参照个人获奖奖励标准并乘以一定系数,具体系数由院评委会制定。三、获奖时间:2015年1月1日——6月1日
四、评审条件:
1、在校级发明创造、学科竞赛和文化体育类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社会工作突出奖学金的评定:
(1)凡在上学期受到违纪处分者;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者。
3、该项奖学金可与优秀综合奖学金兼评。
五、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评奖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自愿申报。申报者在校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奖助贷管理——单项奖学金——文体科技奖点击申请,申请者需提供获奖的相关材料,报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2、学院审核并公示: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学院评审:校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奖助贷管理——单项奖学金——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并在学院内公示5天。
3、学校审核。
4、奖励: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奖金由学院统一发放,学院张榜公布表彰。
六:评审要求:
1.评审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示制。
2.材料报送:学生个人网络申请时间截止为6月10日,学院审核时间截止为 6月13日。
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