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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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公示

日期:2022-09-19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学位点、各年级硕士研究生:

9月17日学院网站公示的《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根据公示期内(9月17日至19日下午5:00)收到相关师生的建议意见,经综合吸纳2022年参评学生诉求,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进一步修订原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个别条款。有关修改细则条款已由2022年参评学生票决通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本细则仅为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使用)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0日下午5点

如有疑义,请联系李老师,电话:0591-22866070、邮箱:36304861@qq.com

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使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征求意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在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基础上,特制定以下评分细则:

一、学业成绩(满分50分)

7人及7人以上:(总人数-排名+1)/总人数*50

6人及6人以下:第一名50分,

第二名以后(总人数-排名+1)/总人数*50+1.5

二、其他成果奖励(与学术相关,上不封顶):

国家级奖励(排名前三)(5分)

省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二)(2分)

三、德育分(5分)

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综测(德育分)

四、科研成果奖励

1.发表论文

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按以下分值*0.7)发表学术论文。

① SCI:(1)国际顶级期刊(35分)

2)中科院一区(30分)

3)中科院二区(25分)

4)中科院三区(20分)

中科院四区(10分)

②一类核心期刊(10分)

③ EI、中文核心期刊、CSCD、CSSCI、“985”大学学报、“211”大学学报(5分)

④ 参加相关专业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4分);参加相关专业国际学术会议(3分);参加相关专业国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2分);参加相关专业国内学术会议(1分)。(参加会议并做报告需提供参会及报告证明;参加会议需提供参会相片、出差记录、车票等有关证明)。此项分数累加不超过5分。

⑤ 正式发表CN刊号(2分)

2.参与编写论著教材

专著: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10万字相当于两篇中文核心期刊(10分)

主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10万字相当于一篇中文核心期刊(5分)

3.专利(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发明专利授权(10分);发明专利公开(3分)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分)

五、其他说明:

1.本细则仅为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使用。

2.所有在SCI、EI发表的论文,需提供Web of Science收录截图证明。提交录用证明的需提供该期刊杂志前两年被SCI、EI收录的证明;参与编写的论著教材也需提供相应证明、发明专利要提供授权证书及专利证号。

3.涉及学术道德问题取消评奖资格;

4.学生填写申报材料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材料,如发现有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5.学生需提交申请奖学金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

6.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复议等工作。

7.该奖学金评审细则最终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


  • 附件【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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