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专业认证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版)

日期:2017-10-27 发布人: 浏览量: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  20153月修订)

说明

1.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教育认证。

2. 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3. 申请认证的专业应当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专业符合本标准要求。

4. 本标准在使用到以下术语时,其基本涵义是:

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2)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

3)评估:评估是指确定、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和数据的过程,以便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有效的评估需要恰当使用直接的、间接的、量化的、非量化的手段,以便检测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达成。评估过程中可以包括适当的抽样方法。

4)评价:评价是对评估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进行解释的过程。评价过程判定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机制:机制是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5. 本标准中所提到的“复杂工程问题”必须具备下述特征(1),同时具备下述特征(2-7)的部分或全部:

1)必须运用深入的工程原理,经过分析才可能得到解决;

2)涉及多方面的技术、工程和其它因素,并可能相互有一定冲突;

3)需要通过建立合适的抽象模型才能解决,在建模过程中需要体现出创造性;

4)不是仅靠常用方法就可以完全解决的;

5)问题中涉及的因素可能没有完全包含在专业工程实践的标准和规范中;

6)问题相关各方利益不完全一致;

7)具有较高的综合性,包含多个相互关联的子问题。

1.通用标准

1.1学生

1. 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 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4. 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1.2培养目标

1. 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 培养目标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1.3毕业要求

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完全覆盖以下内容:

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专业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1.4  持续改进

1.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教学环节、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2.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定期评价。

3. 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1.5  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1.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2.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1.6 师资队伍

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2. 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 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 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 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1.7支持条件

1.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2. 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3. 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4.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5.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毕业要求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6.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

2.专业补充标准

    专业必须满足相应的专业补充标准。专业补充标准规定了相应专业在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

安全工程专业

1.适用范围

本认证标准适用于安全工程专业。

2.培养目标与要求

2.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安全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能在政府部门进行安全监察,能在研究、设计、咨询等单位进行从事安全工程与管理方面的研究、设计、检测、评价、咨询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2.2  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

掌握事故发生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机理和规律,掌握事故的统计规律,掌握事故预防和事故后损失控制的基本工程技术手段和基本管理手段,掌握基本的安全工程法律法规知识。

2能力要求:

具有安全工程技术、安全管理方法的研究、设计和实际运用的能力,具有安全监察能力。

3工程要求:

掌握事故预防和事故后损失控制的基本工程技术手段和基本管理手段,具有安全工程技术与管理方法的研究、设计、咨询、监察和应用等能力和实践应能力。

4特别要求:

具备自愿改善健康、安全和环境质量的责任关怀理念,遵循责任关怀的主要原则。

3.课程体系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由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自主设置,本专业补充标准只对数学与自然科学、工程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课程四类课程的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各校可在该基本要求之上增设课程。

3.1.1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27学分)

1)数学 包括微积分和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线性代数、概率和统计、计算方法等基本知识等。

2)物理 包括力学、振动、波动、光学、分子物理学和热力学、电磁学、狭义相对论力学基础、量子物理基础等。

3)化学 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基础知识及其基本实验等。

3.1.2  工程基础类课程(至少24学分)

工程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

工程流体力学:流体静力学、流体动力学、明渠流、堰流与闸孔出流、渗流、气体动力学基础、湍流射流。

工程热力学:热力系统、热力平衡、热力状态、热力过程、热力循环和工质、热力发动机、制冷机和热泵的工作循环、热能利用率和热功转换效率。

电工与电子技术:直流电路、正弦交流电路、动态电路的分析、磁路和变压器、三相异步电动机、继电─接触器控制、工厂供电与安全用电、电工测量、运算放大器、直流稳压电源、逻辑门电路、触发器、D/AA/D转换器。

机械基础:投影、三视图、机件的表达方法、零件图、装配图、计算机绘图。机械工程材料、金属热加工基础、机械传动、液压与气压传动、机械加工等。

31专业基础类课程(至少26学分)

安全学原理:事故发生的社会、自然科学机制及事故发生、发展规律,事故致因理论。

安全系统工程:主要研究产品、产品系统或生产系统中物的不安全因素及解决策略。

安全人机工程:人体参数、人的感知与反应、人的心理特征、人的作业特征、显示器设计。

安全管理工程:以组织为研究范围,管理体系,事故预防的管理科学方法,组织与个人(不)安全行为解决方法。

安全法学:安全法律体系、宪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基础法规的重点内容、我国安全立法的改革趋势。

3.1.4 专业类课程(至少15学分)

安全检测与监控课程:安全检测与工业运行状态信息的关系;安全检测系统的组成和分类;安全检测技术与方法。

电气安全课程:电气事故机理;通用防触电技术;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电气防火防爆工程;防雷安全和静电安全;电气安全管理。

火灾爆炸课程:燃烧与爆炸的机理;防火与防爆技术的基本理论;防火与防爆基本技术措施。

机械安全:机械安全的基本规律;常见危险机械的安全技术;起重安全技术。

通风工程安全:作业场所有害物的来源与危害;通风方式与通风空调基本方程;有毒有害气体净化原理与方法。

压力容器安全:压力容器的分类与结构;压力容器工作原理;压力容器质量控制;压力容器安全装置;压力安全缺陷检验。

 

3.2  实践环节(19学分)

1)专业实验(8学分)

专业实验课程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各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至少选择下列实验中的1/3进行安排:安全管理实验、环境参数测定、人机工程实验、设备的安全检测、气体检测与分析实验、防火防爆实验、安全信息采集综合实验、安全远程监测实验、火源监控实验、构件缺陷检测、电气设备安全检测实验、粉尘检测与分析实验、通风与除尘实验、工业装备安全在线监测实验、灾害防治仿真实验。

并可根据办学特色和教学计划安排自定其他实验。

2)认识实习(3学分)

认识企业事故发生状况,生产工艺与设备的主要危险与有害因素,基本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实习可以安排3-5周。

3)生产实习(4学分)

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在企业进行应用实践,可以安排5-7周。主要是所选的行业背景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装置的安全技术措施。至少要了解和掌握该行业的5-7项以上。

4)课程设计(4学分)

专项事故预防方法的专门设计,可以安排5-7项。如人机工程学方法,安全管理学方法,事故调查分析,通风工程技术、防火措施、防尘技术等。

5)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11学分)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包括介于设计与论文之间生产技术改造和生产专题研究)是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相当于学生就业前的岗前培训。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题目要以所学知识为基础,结合工程实际,考虑各种制约因素,如经济、环境、职业道德等方面因素,内容包括选题论证、文献调查、技术调查、设计或实验、结果分析绘图或写作结题答辩等,使学生各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并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和创新意识。要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科研能力和协作精神,尤其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鼓励新思想、新改进、新发现。

1)选题

选题原则按照通用标准执行,选择的题目应来源于各级各类纵向课题、企业协作课题或具有工程背景的自选课题。所选题目应明确工程背景,明确该工程背景的主要安全问题,明确解决主要安全问题的技术和管理方法的路线。

2)内容

毕业设计:资料的搜集和运用;技术路线的选择;操作方案的确定;分析方案的制定;设备的选型;有关工程图纸的绘制;工程的流程;技术经济评价;设计说明书的撰写;结题答辩等。

毕业论文:资料的搜集和运用;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分析;技术路线的探讨及方案的制定;论据的陈述;某一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撰写论文;结题答辩等。

3)教师指导

指导教师要具有相应的工程背景,并熟悉该工程背景下安全问题的解决策略。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超过6人,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相关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等)齐全。

4.师资队伍

4.1  专业背景

1)从事本专业主干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中,必须有其中之一毕业于安全类专业。

2)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35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4.2  工程背景

1从事本专业教学(含实验教学)工作的80%以上的教师每年应有3个月以上的工程实践(包括指导实习、与企业合作项目、企业工作等)经历。

2)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要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应有参加1项以上科研活动的经历。

5.专业条件

5.1  专业资料:

校图书馆或所属院(系、部)的资料室中应具有的专业资料应包括:必要的图书、期刊、手册、图纸、电子资源等文献信息资源和相应的检索工具等。

5.2  实验条件

1)实验室无破损、无危漏隐患,台、柜、桌、椅完好,照明、通风、安全防护与疏散、环保设施良好,水、电、气管道、网络走线布局安全、合理,符合国家规范。

2)实验可每组学生数不能超过5人。

3)每个教师原则上不得同时指导2个以上不同内容的实验。

5.3  实践基地

   1)要有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要求建设年限在2年以上;有明确的实践教学目的和内容;和在校学习的行业工程背景相适应。有稳定的教师和辅助人员队伍;有科研和生产技术活动;实习基地企业的员工数原则上在500人以上。

2)建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基地,有一定数量的开展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的科技创新项目,有一定数量的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获奖、科技论文及专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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