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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实施方法

日期:2015-12-20 发布人: 浏览量:

环境与资源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实施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了系统、科学地规范课程教学工作,进一步实施“一课多人,一人多课”制度,并充分发挥教师在授课中的教学个性和能动性,也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全面了解学校课程有关情况,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各教学单位必须认真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第二章 教学大纲的制定

第二条 各专业培养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第三条 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培养计划整体优化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定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的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第四条 院级重点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第五条 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广泛征求意见及充分讨论基础上制定,避免简单制定某一教师编写。

第六条 课程教学大纲由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编写,并经系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后报学院教学办备案。所在系提出课程基本教学要求,开课教研室编写并审定。

第七条 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内容应与本规定中指导性格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第三章 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第八条  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课程教学的目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难度和重点,学时分配,课程之间的联系,教材的主要参考资料。

第九条  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

1、课程中英文名

2、授课对象及学时

3、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4、课程教学的目的

5、课程教学主要内容(各章节标明学时分配,按章、节、点具体列明主要内容及课程教学的难点和重点),有实验、实习和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的,还应列出课程实践教学安排如实验项目、实验时数等)

6、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

7、执笔人、审核人和编写时间

 

第四章 教学大纲的管理

第十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做部分调整,任课教师可向学院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改的课程教学大纲给学院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经充分讨论后制定的教学大纲由各专业教研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录入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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