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
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高等学校培养的人才,不仅应当系统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而且应当具备创造性地解决所学专业领域内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基本能力。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简称SRTP)是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构建我院教学研究型大学本科教学新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本计划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将其所学的理论知识加以巩固、扩大、综合和系统化,并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某一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同时也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以及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增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合作,让学生及早进入专业角色,提供良好的科研实践训练机会。
SRTP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项目管理采用学院管理机制,项目资助经费由学院统一下拨。
二、实施办法
1、申请对象
本计划的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目前在我院学习的本科生。主要对象为:
1)学习成绩优良的二、三年级本科生;
2)部分有科研专长的一年级本科生。
3)学院基地班、综合班和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本科生优先资助。
同时,申请者还应确定一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2、项目的申请
本计划鼓励学生自行选定研究项目(如:来自社会生产实践、竞赛题演化、社会调查等)。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具有明确思路与作用的教师科研课题也可作为学生的“SRTP”研究项目,但必须以学生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的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年。
学院设立“SRTP专项基金”,作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研实践训练的活动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的金额一般为文科500—800元,理工类1000 — 2000元,个别重点资助项目的金额另定。
3、立项申请审批程序
拟参与“SRTP”科研项目的学生,应积极查阅有关文献,进行调查研究,拟定研究项目,并在导师指导下按要求填写《环境与资源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可直接在主页 www.jwch.fzu.edu.cn“下载专区”下载),交学院教学办汇总。再经学院SRTP领导小组组织筛选,并将获准的项目汇总排序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二次筛选。经二次审核通过的项目及资助金额将在学院主页上通过网络向全校师生公布,同时由学院汇编成册备档。
4、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学院按获准立项数及金额(另加各学院项目总额的10%作为管理费)将资助经费下拨到学院专卡(项目启动时下拨一半,项目中期检查后下拨另一半)。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作终止项目处理,并同时停止下拨相应项目的另一半经费;对中期检查优秀、确实具有很好的研究前景的项目可视具体情况追加经费。
项目经费用于项目所需的开支,如项目所需元器件或材料的购买、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须有学生署名)、调研费、复印费、资料费等,不得挪为它用。立项人必须按期使用经费,每期结束后教务处收回剩余经费。
经费的开支经学生、指导教师签字后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批。
5、中期检查与结题
为保证本科生科研实践训练计划的顺利实施,每年由院领导小组组织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检查的情况决定继续支持或终止项目的执行。
项目要求按计划完成,原则上不得延期。每个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表格可在处主页www.jwch.fzu.edu.cn“下载专区”下载)及一定形式的成果(如研究论文、设计图纸、调查报告、成果实物或照片、开发的软件或系统等)。学院SRTP领导小组组织项目结题答辩及成果汇总并上报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并推荐优秀项目。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优秀项目进行评审并给予表彰。
学院要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一个学院若当年有20%以上的项目未按计划完成者,取消该学院学生下一年度申请SRTP项目的资格。
三、组织机构
为便于组织科研实践训练,成立学院领导小组。学学院SRTP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职责是:1)审批项目计划,对全校项目进行目标管理;2)下拨相应专项经费;3)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验收、评价;4)对项目档案归档管理。
学院SRTP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院长任组长并负责组成。具体职责是:1)全面规划本院本科生科研实践训练计划项目;2)负责本院SRTP立项的宣传、动员、申报和筛选工作;3)对学院拨发的立项资助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及审批(包括经费报账发票审批);4)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管理,组织中期检查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组织结题答辩总结,负责推荐优秀项目。
四、相关激励政策
1、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训练,完成相应的实验(设计)任务,提交研究报告(论文)等,由指导教师评定为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选修课学分和成绩(学生参加SRTP项目可获取学分,负责人获2分,其他成员获1分,由教务处在项目评审时予以确认)。项目获校优秀奖或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经校本科生科研实践训练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参照院系培养计划的奖励学分办法执行。
2、指导教师的任务量可依据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科研训练环节及校级突出教学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认定。
3、教师指导成果可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
4、学院每年将组织对实施SRTP项目的优秀学生和导师的评选,并对优秀学生和导师给以奖励和表彰,并记入学生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
五.其他要求
1、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项SRTP项目,最多不得超过2项。
2、每个项目限2—5名学生参加。
3、前期未结题者,不允许再申请下一期项目。
六、附 则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