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事项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院的进程,更好地推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州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学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推行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展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的渠道;加强党内外监督,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学院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教学、科研、管理等水平和办学效益。
(二)推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坚持真实有效的原则;
4、坚持简易方便的原则。
二、学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包括学院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
(二)组织人事工作。人才的引进和选拔任用;干部选任与晋升;教职工考核;各种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进修访学;人事调动。
(三)教学工作。教学任务安排和教学工作量;教学检查情况通报;教学立项、成果申报;各种教学奖励的评选、推荐。
(四)财务工作。年度收支情况报告;学校拨款与支出使用情况;学院各类创收收入及支出使用情况(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办学、至诚学院合作办学、横向项目管理费等)。
(五)学生工作。院学生会、团委主要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各种评优及奖惩;免试研究生推荐;勤工俭学安排;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学生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六)其他教职工关心并适宜公开的事项。
三、学院院务公开的形式
院务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一)通过召开学院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进行院务公开。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教代会、工会委员会、学生会及党团基层组织等形式通报相关内容。
(三)设立院务公开布告栏实施公开。
(四)通过学院网站实施公开。
(五)通过教职工的电子邮箱或者QQ群公开。
(六)建立院领导接待制度,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和收集师生对本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院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把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党委委员、院工会主席、院办公室主任、院团委书记、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五、本实施意见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实施意见由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3年8月15日
附件: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秀萍
副组长:刘明华
成 员:蔡剑英、黄真萍、潘文斌、熊传祥、邱凌峰、王 浩
林辉培、黄永斌、李 响、黄振光、郑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