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工作,使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与公平,根据教育部及福州大学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方案。具体政策,以学校通知文件为准。
一、推免生基本条件
1.申请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②获得所在高校2017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推免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的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交叉学科除外),具体接收专业(领域)、人数详见福州大学网站《福州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拟招生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 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报志愿。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院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可以下载《福州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写后发送到邮箱:hzjxb@fzu.edu.cn
2.我院将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院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后准备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相关材料到我院(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314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时要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学分绩点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提交原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
2、复试方式为口试,包括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80分,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四、复试时间(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到时的通知为准。)
体检时间:本校推免生于10月20-21日在校医院体检,外校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或提供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若不能参加本校体检的外校推免生可在复试时直接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初定10月9日上午9:00 复试资格审查 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314室
初定10月9日下午 2:30 综合素质测试、外语能力测试
五、录取程序
1、复试比例为推免生名额的1:1.2至1:1.4之间,具体复试比例根据学生的申报情况而定;根据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及本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研招办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3、学校研招办汇总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由校研究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