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特制定以下复试方案。
(一)复试对象
1、初试成绩符合2017年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线要求的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地理学专业(学术型)、岩土工程专业(学术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型)、地质工程(专业学位)、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的考生。
初试成绩总分达到358分及以上环境工程(学术型)专业、初试成绩总分达到335分环境科学(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达到342分地质工程(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达到342分安全科学与工程(学术型)专业的考生。
2、在中国研招网上接到我院发出复试通知并同意接受调剂的考生。(经我校预调剂系统同意申请调剂的同学,以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正式申请同意调剂为准)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专业外语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复试方式分笔试和口试两种。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及专业外语测试均采用笔试方式(闭卷形式),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测试采用口试方式。
3、所有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2—1:1.3之间。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2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 初试、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5、专业知识测试(40分):招生简章规定的科目复试。
6、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
主要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综合能力。
7、外语能力测试(20分)
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力(8分),外语口语(4分),专业外语(8分)。
(三)复试程序
1、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3月22日下午2:00—4:00 复试资格审查
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314室 (注:4:15在西3—103集中开会)
3月23—3月25日为我院复试阶段(具体时间以报到时的通知为准)
3月23日上午8:00—12:00 专业课、听力笔试
3月23日下午2:00 外语能力测试
3月24日上午 体检
3月25日全天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以报到通知为准)
2、请您持以下材料到相关学院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普通全日制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各一张复印件,当年9月1日前可以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等学力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提供在学成绩单和可按时毕业的培养单位(或省市自考办)证明;
(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在线验证打印此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准考证(若遗失,此项可免交);
(5)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
(6)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
(7)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留在自己手上,不用交到学院,体检时使用。体检有关事宜登陆我校研究生主页查询),以上材料考生都需亲笔签名确认真实性;
(8)考生资格审查表;
报考学术型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须提交下列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大专毕业证书;
(2)所在单位开具的达到本科毕业的书面证明和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教务部门出具的);
(3)报考非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改革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
注意:考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7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30元(资格审查时同时缴交)。
3、推荐免试生已复试,不参加本次复试
4、复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20分钟
5、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四)录取程序
1、复试完毕,各专业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计划招生指标
专业名称 | 拟下达计划数 |
地 理 学 | 10(含2个推免生) |
岩土工程 | 6(含1个推免生) |
地质工程 | 5 |
环境科学 | 6 |
环境工程 | 5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4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7 |
地质工程(专业学位) | 17 |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 43 |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 2 |
合计 | 105 |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以下)者不预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及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所有专业确定拟录取人选后,则录取工作结束,学院将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五)特别说明:对于双证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解决住宿;暂时无国家拨款奖助学金;根据国家规定和福建省物价部门审批的学费标准规定缴纳学费(详见招生简章);按国家规定,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纳入派遣计划,毕业时依据学生意愿可发放三方协议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当年最新政策执行;按国家规定,毕业证学位证上将注明“非全日制”;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我校均不接收。
学院申诉电话:0591-22866070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7.3.17
附:资格审查表
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