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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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日期:2018-09-17 发布人: 浏览量:

为了做好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工作,使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与公平,根据教育部及福州大学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方案。

一、推免生基本条件

1.申请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②获得所在高校2019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推免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的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交叉学科除外),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招生数的50%

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院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可以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219.229.132.120/login.aspx)报名。我们根据预报名系统名单进行第一批接收推免生工作。

 2.我院将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我们在复试前一天会公示复试名单。

3.申请者应关注我院网站,并按时至我院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准备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相关材料到我院(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314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到时的通知为准。)。复试时要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1);

3)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学分绩点排名证明(附件2)(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提交原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

2、复试方式:口试。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80分,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四、复试时间

第一批:2018922-2018927日,具体安排如下:

1927日上午9:30-11:00,在嘉锡楼314会议室报到,资格审查。

2927日下午,分组复试

复试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环境工程(学术型、专业型)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9月27日下午2:30

嘉锡楼314

地质工程(学术型、专业型)

岩土工程

嘉锡楼202

地理学

环境南楼304

安全科学与工程

环境北楼312

第二批:2018928日后,视报名情况而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

五、录取程序

1、复试比例为推免生名额的11.211.4之间,具体复试比例根据学生的申报情况而定;根据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及本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3、学院将面试结果公示在学院网站,并上报研究生院。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七、在公示期间有异议或需申诉者,请在上班时间拨打电话0591-22866070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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