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号)及《关于做好2018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相关年级本科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本科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本科生转入我院学习的接收条件
1、经教务处初审通过的拟转入我院的2017级、2018级学生;
2、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4、对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5、学生在学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包括进入转专业公示名单者)。
三、考核内容及录取办法
1、对学生进行面试,综合考查学生专业兴趣、学习能力、在校表现、心理素质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习成绩50分,心理测试成绩20分,专业素养成绩15分,德育成绩10分,获奖材料成绩5分;
3、面试完毕,依据学院所接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2018、2017级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4、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程序
1、学院接受转入我院学生的专业咨询,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电话22866072;
2、凡报名转入我院的学生接到我院教学办面试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从教务处管理系统打印)、学生证、个人综合测评成绩(系统打印)、成绩单(无成绩单的学生可提供高考成绩证明)、获奖材料等到我院参加面试考核,错过考核时间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3、面试考核通过者,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审批。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