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了做好2020学年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确保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现将我院2020学年本科生转专业面试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安排:
心理测试:12月4日14:00
心理测试地点:环境与资源学院嘉锡楼316
面试时间:12月4日16:00
面试地点:环境与资源学院嘉锡楼314
面试名单:
转出学院 | 转出专业 | 转出年级 | 学号 | 姓名 | 志愿 |
石化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019 | 041901223 | 张海城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建筑 | 城乡规划 | 2019 | 151902118 | 王可怡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生工 | 生物工程 | 2020 | 082000221 | 庞雷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外语 | 德语 | 2020 | 092000512 | 刘彩晨 | 地质工程 |
建筑 | 风景园林 | 2020 | 152003129 | 陆欣禾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矿业 | 地采复合型实验班 | 2020 | 162001206 | 张新宇 | 安全工程 |
敬请相互转告。
二、本科生转入我院学习的接收条件
1、经教务处初审通过的拟转入我院的2019级、2020级学生;
2、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4、对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5、学生在学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包括进入转专业公示名单者)。
三、考核内容及录取办法
1、对学生进行面试,综合考查学生专业兴趣、学习能力、在校表现、心理素质等;
2、面试完毕,依据学院所接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2020、2019级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心理素质测评经评估不适宜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程序
1、凡报名转入我院的学生接到学院教学办面试通知后,请在12月3日11:00前将《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从教务处管理系统打印)、学生证、个人综合测评成绩(系统打印)、成绩单(无成绩单的学生可提供高考成绩证明)、获奖材料等交至嘉锡楼315;
2、请在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面试考核,错过考核时间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3、面试考核通过者,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审批。
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学办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