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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关于公开选聘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副主任的通知

日期:2026-01-28 发布人: 浏览量:

各系、各单位:

根据《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院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全院公开选聘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及副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职位与数量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任职资格与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与职业道德。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强,作风正派,胸怀开阔,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师生中享有良好声誉,群众基础扎实;

2.熟悉环境系的教学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工作,有一定的任职与管理经历;具有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对环境系工作充满热情与责任感,愿意为环境系的发展付出努力和时间;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与责任担当意识,执行力强,能够有效统筹推进系内各项工作;

4.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高(含校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任职期限

系主任及副主任每任聘期4年。

四、选聘程序

1.民主推荐:本次聘任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资格审查:学院党委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名单,并由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4.确定拟任人选:党委会、党政会根据考察结果,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5.公示聘任:将拟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拟任人选,学院发文任命。

五、报名方式

请自荐者或者推荐单位填写《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院管中层干部公开推荐表》,并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学院党委办公室(嘉锡楼320),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96910655@qq.com,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附件:《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系(中心)主任、副主任推荐(自荐)表


                             中共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委员会

                             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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