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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公示

日期:2024-09-20 发布人: 浏览量:

根据《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并规范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使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在满足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评定细则:

一、学业成绩(满分50分)

学业成绩得分=(参评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50

二、其他成果奖励(与学术相关,上不封顶)

国家级奖励(排名前三)(5分)

省部级奖励(排名前二)(3分)

市厅级奖励(排名第一)(1分)

三、德育分(5分)

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综测(德育分)

四、科研成果奖励

1.发表论文

以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或学院下属教学科研机构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限用2篇)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分类参考《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版》(试行)(福大人〔2021〕59号)。

(1) 顶级期刊(60分)

我院各学科上报,并被学校认定的“国际顶级期刊”:Energy & Environmental Science、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Remote Sensing of Environment、IEEE Transactions on Geoscience and Remote Sensing、Safety Science)

(2)中科院一区(40分)

(3)中科院二区(30分)

(4)一类核心期刊(15分)

(5)核心期刊(5分)

(6)参加相关专业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或发表会议论文(4分);参加相关专业国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或发表会议论文(3分);参加相关专业国内外会议并做墙报(2分);参加相关专业国内外学术会议(1分)。(参加会议并做报告需提供参会及报告证明;参加会议需提供参会证明,注册费证明、照片或车票等)。此项分数累加不超过5分。

2.参与编写国家级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5分)

3.专利(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发明专利授权(10分);发明专利公开(3分);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分);

软件著作权(3分)。

五、答辩

总分值为10分。汇报时间5分钟,由申请者汇报研究生期间的表现及成果,答辩组评委提问并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

六、其他说明

1.本细则为在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文件框架下制定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使用。如学校文件修改,则根据学校文件再修订细则。

2.所有在SCI、EI发表的论文,需提供Web of Science收录截图证明。提交录用证明的需提供该期刊杂志前两年被SCI、EI收录的证明;参与编写的论著教材也需提供相应证明、发明专利要提供授权证书及专利证号。若出现共同第一作者,科研成果仅能单人使用一次参评。

3.参评年度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并被学校处分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取消评奖资格;出现学术不端、学术道德等问题,一经核实,取消评奖资格。

4.学生填写申报材料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材料,如发现有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5.学生需提交申请奖学金承诺书。

6.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复议等工作。

7.该奖学金评审细则最终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2日下午5点,如有疑义,请联系廖老师,电话:0591-22866079。



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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