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4〕9号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表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学科研水平高的一线杰出教师,倡导“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四个相统一,培育“万人计划”国家教学名师,根据《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21〕5号,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者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材料包括:(1)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附件2)及申报简表(附件3);(2)支撑材料(申报简表提及业绩的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经学院查验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教学办公章。支撑材料建议按申报简表提及的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申请表和申报简表不装订入内。
2.学院应认真审核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问题,加强对教师政治审查,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推荐意见,于5月31日中午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并将申请表(附件2,WORD)、申报简表(附件3 ,WORD)和支撑材料(PDF)电子版发至3424125910@qq.com,电子版命名规则如下:文件夹“2024名师奖-姓名”,文件夹内“1、申请表-姓名;2、申报简表-姓名;3、支撑材料-姓名”。
3.教务处将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按要求填写者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和评审。
附件1.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附件2.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
附件3.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简表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