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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工作方案

日期:2019-11-22 发布人: 浏览量: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8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9〕55号)及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我院202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管理工作,使相关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择优选拔,现将我院202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8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9〕55号)的规定对报名大学生进行择优选拔。

二、选拔程序

(一)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经学院党委研究,成立环境与资源学院202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秀萍

副组长:刘朝晖

成  员:王  浩  陈志波  李  响   文鸿莹  廖烨檬

(二)工作流程

1.宣传发动: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学院办公楼和学生宿舍区公示栏公示等形式,及时传达选调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0日08:00至12月05日24:00,请有意向的学生及时报名。

(2)报名方式:学生登陆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xds.fjrclh.com/)填表报名。学生应如实填写《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申请表》,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资格初审:

(1)材料初审:11月20日-12月06日24点之前,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报考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并符合报考条件。

(2)学院审核:12月07日-12月12日,学院党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评价,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进行分学历、分地区、分类别排名。并在学院办公楼和学生宿舍区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

(3)材料报送:12月13日12点之前学院将相关材料报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4.考试资格审查:12月17日前,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处)进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选调计划数1:10比例和男女、本硕、地区合适比例初步推荐考试人选,将初步推荐考试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核,确定拟推荐人选。

5.考试资格公示:学校通过福建人才联合网站、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宣传栏,对经省委组织部复核通过拟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疑义可致电0591-22866665反映,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选调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6.考试费用:推荐考试人选(含博士研究生)在公示之后,须在2020年1月10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100元。推荐考试人选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7.发放准考证:由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准考证,于2020年1月16日前发给学院,由学院转交相关学生。

8.笔试:2020年01月18日下午,在我校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进行统一笔试,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生、硕士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博士生考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8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9〕55号)、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进行选拔,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选拔工作的全过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选调生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政策问题咨询0591-22866665、技术问题咨询0591-22866662)。

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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