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强化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做好应收账款及暂付款的清理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对未核销的应收账款及暂付款进行核实,并按要求作相应处理。
1. 应收账款(借发票):借发票未到账的,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向合作单位催收并持续跟进项目回款情况。
2. 暂付款(借款):从横向项目中借款用于各类支出的款项(如借款购买设备、耗材,支付检测费、专利费等费用),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向销售单位取得发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科技开发部办理冲账手续。对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的借款业务尚未核销的,我部已于2024年4月9日通过短信通知到项目负责人,请还未办理的老师务必于4月底前到科技开发部办理冲账手续。
3.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回款或冲账的,请出具书面说明,交至行政北楼东327,如有疑问,可联系黄老师( 22865026)。
科技开发部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