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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了做好2021学年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确保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现将我院2021学年本科生转专业面试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安排:
心理测试时间:2021年12月1日15:00
心理测试地点: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嘉锡楼316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2日14:00
面试地点: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第二会议室
面试名单:
转出学院 |
转出专业 |
转出年级 |
学号 |
姓名 |
志愿 |
建筑 |
风景园林 |
2020 |
15200**** |
邵听听 |
安全工程 |
工艺 |
工业设计 |
2020 |
17200**** |
张帆 |
环境工程 |
石化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2021 |
04210**** |
黄煌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工艺 |
工业设计 |
2021 |
17210**** |
吴世梁 |
环境工程 |
敬请相互转告。
二、本科生转入我院学习的接收条件
1、经教务处初审通过的拟转入我院的2021级、2020级学生;
2、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4、对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5、学生在学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包括进入转专业公示名单者)。
6、2021级环境工程专业、2021级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两个专业新高考选考化学的同等优先。2021级安全工程专业新高考选考物理或化学的同等优先。
三、考核内容及录取办法
1、对学生进行面试,综合考查学生专业兴趣、学习能力、在校表现、心理素质等;
2、面试完毕,依据学院所接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2021、2020级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心理素质测评经评估不适宜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程序
1、凡报名转入我院的学生接到学院教学办面试通知后,请在12月1日14:30前将《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从教务处管理系统打印)、学生证、个人综合测评成绩(系统打印)、成绩单(无成绩单的学生可提供高考成绩证明)、获奖材料等交至嘉锡楼315;
2、请在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面试考核,错过考核时间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3、面试考核通过者,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审批。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教学办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