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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专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日期:2012-06-29 发布人: 浏览量:

福州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名称:环境工程                                  *码:085229
一﹑学科简介

环境工程学科是福建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是与环境科学、环境化学、环境化工、有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等多门学科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一门综合性、边缘性学科。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学位点负责人及其所属团队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重大科技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多项课题,并与国内外多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主要培养从事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环境材料、清洁生产工艺与技术、环境生态恢复技术、环境监测、管理、评价及安全工程理论教学、科学研究、工矿企业安全技术开发、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1. 热爱祖国,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工作作风和良好职业道德。
2. 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能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本专业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三﹑主要研究方向
1. 水污染控制工程
2. 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
3. 环境材料学
4. 区域与流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5. 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6. 安全技术与工程
四﹑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5年。对于在职研究生,其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1年。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方可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2)注重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实践环节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术选修课由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本校教师或企业专家开设。
(3)实行导师制,鼓励采取双导师制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注意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和本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实行学分制。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至少应修满31学分,其中必修公共课不少于9学分,学科专业课不少于15学分,必修环节7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选修类型
00000600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0 2011-2012-1 必修公共课
000006002 英语 72 2.0 2011-2012-1 必修公共课
000006003 应用概率统计 36 2.0 2011-2012-2 必修公共课
000006004 科学和工程计算基础 36 2.0 2011-2012-1 必修公共课
00000600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0 2011-2012-2 必修公共课
公共课学分要求 9.0
006018023 专业英语 36 1.5 2011-2012-2 专业基础课
006018017 安全工程导论 36 2.0 2012-2013-1 专业选修课
006018019 风险性预测 36 2.0 2012-2013-1 专业选修课
006018020 水处理剂制备及应用 36 2.0 2011-2012-2 专业选修课
000006009 信息检索 18 1.0 2011-2012-1 职业素质课程
000006010 知识产权 18 1.0 2011-2012-1 职业素质课程
006436004 行业讲座 18 1.0 2012-2013-2 职业素质课程
006008003 现代环境分析技术 45 2.5 2011-2012-1 可选专业基础课
006018002 水污染控制技术及原理 54 3.0 2011-2012-2 可选专业基础课
006018004 固废污染控制技术与原理 54 3.0 2011-2012-2 可选专业基础课
006018006 安全技术 54 3.0 2011-2012-2 可选专业基础课
006018007 安全系统工程 36 2.0 2011-2012-2 可选专业基础课
006018018 安全评价 36 2.0 2011-2012-2 可选专业基础课
学科专业课学分要求 15.0
006436001 专业实践 90 5.0 2012-2013-2 工程实践
006436002 学科发展趋势系列讲座 18 1.0 2012-2013-2 系列讲座
006436003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18 1.0 2012-2013-2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必修环节学分要求 7.0
总学分要求: 31.0
 
 
七﹑实践教学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在相关实践平台或培养基地进行半年以上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形式包括体验式训练、实务训练、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工艺设计等。实践内容包括:参与清洁生产审核、水处理化学品(絮凝剂、吸附剂、离子交换树脂等)的开发,污染控制技术改造,污染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艺设计;参与安全评价、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的研究,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方案设计。研究生要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八﹑学位论文工作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企业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实用背景。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突出职业素质培养和学以致用。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有一定的工作量,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知识、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创新性、实用性。
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符合《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预答辩、答辩等工作的补充要求》、《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方法、研发技术路线、工作条件(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的问题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查阅不少于25篇的中、外文文献资料,写出不少于五千字的书面报告,并应在由导师、相关专业及企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参加的开题报告会上进行报告。
学位论文应符合福州大学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学位论文格式应符合《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符合《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并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通过论文评审和答辩,发给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者,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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